:::
表單下載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提報表件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5條第2項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指進行文化資產保存及修復工作不可或缺,且必須加以保護需要之傳統技術;其保存者,指保存技術之擁有、精通且能正確體現者。

★提報表件依國家文化資產網公布之最新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