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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下載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場地拍攝申請】

【申請表請詳右方活動附件】
一、申請時間依每場館開館時間為主,各場館開館時間請至官網 (https://khm.org.tw/tw/about/premises )查詢。如欲使用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家族館舍之特定空間辦理活動或包場拍攝,請參酌【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場地設備使用管理】 (https://khm.org.tw/tw/news/1)。
二、各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拍攝主題與高雄市歷史、文化背景相關,以任一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家族館舍為主體之拍攝,舉辦具有公開、非商業性播放及刊登行為之拍攝作業應提交申請,經管理單位同意後依約定範圍使用,得以免費拍攝。參觀紀念、學生課程專題或團體活動之拍攝,得免予申請。
三、除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高雄市左營孔子廟另有規定,本申請不開放,包含形象照、藝術照、商品照、婚紗照、使用道具或換穿服裝等具目的性或主題式,或其他可認定之館內商業攝(錄)影。受公務機關委託拍攝者不在此限,申請單位應於申請同時檢附公函。
四、申請拍攝作業應於拍攝日前五日(不含假日)檢附申請表及使用切結書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請,並預留工作時間予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審核與協調。申請核准後如有任何調整或修改,應於拍攝前一日(不含假日)提出變更申請。
五、申請單位於申請表上所填資料及相關附件均屬事實,若有不實之處,須負所有法律責任。如因特殊需要應事先於申請表內敘明,經管理單位審核通過後始得使用。
六、申請單位拍攝期間同意遵守場地管理規範,禁止妨礙觀眾通行動線,若配合拍攝畫面需要,需經管理單位同意外,並應加派人員現場警示引導,並維護現場工作人員及民眾安全,如因拍攝作業發生傷亡事件,申請單位須負擔醫療及法律責任。
七、申請單位同意禁止使用明火或任何致災性物質與設備,並須於拍攝完畢恢復場地原狀,若因拍攝作業導致場地或設施毀損,申請單位須負擔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八、拍攝期間,本館不提供免費停車、器材及機電設備等協助。
九、申請單位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管理單位得拒絕其活動申請,或得立即終止其使用:
(一)影響參觀民眾出入安全及周邊環境安寧之活動。
(二)場地使用損及園區建築、設備及人員安全者。
(三)曾經申請使用有違約紀錄,違反規定事項經制止拒不改善者。
(四)拍攝內容使用內容與申請登記內容明顯不符者、有違公序良俗、法令規定或其他規範,並自負相關責任。
(五)發生天然災害或其他意外事件。
(六)其他依規定或經管理單位認定不妥之行為。

• 申請單位請將拍攝申請表電子檔(須用印)於拍攝前五日(不含假日)寄至:kmhorgtw@gmail.com
• 場地問題請逕詢問各館: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07-5312560 ext. 383
高雄市左營孔子廟:07- 5880023
舊打狗驛故事館:07-5316209
哈瑪星台灣鐵道館:07-5218900
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主題館:07-5719973
柯旗化故居:07-5312560#337
見城館:07-5888398
高雄市皮影戲館:07-6262620#2806
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07-5812886